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秦钰坤)近日,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对该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执行行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整个执行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本次执行活动共督促拖欠民营企业款项类执行案件6起,要求3家被执行单位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检察干警的监督见证下,3家被执行单位均表明态度,将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偿还拖欠款项。现场执行过程依法有序,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万春表示,法院邀请检察机关参与现场执行活动的监督,不仅让法院的执行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效促进法院执行活动的规范化,而且促进了检察监督工作的亲临性,实现了检察监督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更是在司法透明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民营企业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阳光下执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