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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日期: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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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版:法治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开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日前,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该案由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雅奇担任审判长,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善卿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和公安民警等80余人参加旁听。

  经查,被告人刘某某在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某大队担任辅警,任职期间利用工作便利,登录警综平台查询车辆信息,拍照后通过陌陌软件将图片出售给袁某某(另案处理),非法获利10650元。案发后,刘某某被开除并退缴全部非法获利。

  庭审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对旁听人员提出希望,指出要认识到学习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必要性,杜绝知法犯法。要正确使用权力,树立正确金钱观,勿因蝇头小利断送职业生涯。要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纳入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容。

  “两长”同庭履职,是开封市鼓楼区法检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了法检“两长”在司法办案一线的“头雁”效应,从而激发“群雁”活力,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