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王秋争)近日,南阳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制定一系列措施。
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准确适用失信惩戒措施,推进信用评价公平统一;探索失信惩戒预警机制,发挥信用激励机制作用;健全信用承诺机制。
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制度的市场救治功能;发挥破产清算和强制清算的市场退出功能;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健全“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严格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
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体制机制。依法打击民营企业腐败行为;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治理。
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企业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