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李扬)“真是没有想到,你们还把这钱给我送到家里,太谢谢了……”近日,襄城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范湖乡某村,为耄耋之年的李大爷送上执行款时,李大爷激动地拉着干警的手不停道谢。
据了解,2023年12月,张某以做生意为由向李大爷借款2万元,到期后李大爷多次催要,张某均未偿还,李大爷便将张某诉至襄城县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后,张某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李大爷遂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党支部书记耿高峰承办此案后,第一时间深入了解案情,依法送达执行通知,采取查控财产、约谈被执行人等措施,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向被执行人张某讲解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到法院履行了和解协议约定的执行款。耿高峰考虑到李大爷身体不好且子女不在身边,家距城区又远,其名下无可用银行卡,便决定前往李大爷家中送执行款。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执行工作是保障司法判决生效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我院将持续强化‘如我在诉’理念,坚持依法公正执行,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