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特供酒”何以能“苟延残喘”

日期:06-17
字号:
版面:03版:法眼观澜       上一篇    下一篇

  □李治群

  无酒不成席。酒不仅是饮食的一部分,更是社交、庆祝和表达情感的重要媒介。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酒上做起了文章,非法制售所谓的“特供酒”“内供酒”牟取暴利。6月12日,公安部公布了6起打击整治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净风”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据介绍,这些案件中,不法分子非法制售的“特供酒”成本极低、酒质低劣,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购买酒品时选择正规商家,发现可疑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今年5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通知公告精神,起草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扰乱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

  其实,早在2013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白酒标签。通知明确,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十余年来,有关部门的查处打击行动一直在进行,可还是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特供酒”之所以能“苟延残喘”,说明它还有生存的空间。

  这种畸形的消费观后面,往往有扭曲的价值观在支撑。正是掌握了有些人好面子、讲排场的心理,不法分子才投其所好,为他们提供所谓的“特供酒”“内供酒”,至于制作酒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统统不在不法分子的考虑范围。购买、消费这些酒的人,也各有各的想法,有的甚至即使知道它是假冒伪劣产品也不予深究。

  遏制非法制售“特供酒”行为,既要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法履职,还要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举报线索,更要营造浓厚氛围,让一部分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塑价值理念,了解政策法规,清清爽爽消费,不给假冒伪劣酒类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