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范县检察院所办督促革命文物保护案入选
日期: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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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近日,最高检发布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我省范县检察院所办理的督促保护晋冀鲁豫野战军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此批案例。
这些案例中,保护对象包括了历史建筑、革命遗址、古文物遗址、涉侨文物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案例监督事项基本涵盖了破坏文物风貌、违法占用文物等常见违法情形。
范县检察院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保护革命文物
基本案情
晋冀鲁豫野战军旧址(以下简称旧址)位于范县白衣阁乡白衣阁村,是解放战争时期晋冀鲁豫野战军强渡黄河、千里跃进大别山的谋划地、出发地,在中国革命战争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19年10月7日,旧址被列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12月25日,旧址被认定为我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由于年久失修,旧址建筑物自然毁损严重,周边环境杂乱,存在灭失风险。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5月,范县检察院在开展红色文物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旧址因年久失修濒临灭失的案件线索后,迅速立案。
该院查明:旧址房屋主体面临倾覆危险,部分房屋房顶坍塌,墙体破裂,地面沉降不平;院内荒草满地,院外遍布生活垃圾;有关部门未设立专门保护机构,未设专人巡视看护;旧址长期闭馆无人参观,未得到有效管护利用。
2022年8月,该院依法向范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范县文广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旧址进行修缮保护,优化周边环境,并在此后多次督促其整改。2023年5月,该院发现旧址屋顶破损加剧,文物本体灭失风险加剧。
诉讼结果
2023年6月,范县检察院依法向范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采取多媒体示证证明,旧址经检察建议程序督促后仍缺乏常态化管理保护,诉请判令范县文广局依法全面、充分履行管理、修缮和保护职责。
范县法院经审理,当庭判决支持范县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判令范县文广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对旧址履行保护管理职责。
判决生效后,范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范县文广局积极履职,对旧址房屋毁损的主梁、坍塌的屋顶进行更换和修复,对门窗、檩条、墙体进行全部修缮,对周边进行地面美化。
做好“后半篇文章”
为做好革命文物保护的“后半篇文章”,范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主动作为,跟踪问效,建立协同保护革命文物长效机制。
●会同文广旅体、国防教育等四部门联合开展革命文物保护专项监督,开展系统性、整体性治理,共排查、解决革命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23个。
●联合文广旅体、应急救援等六部门研究制定《革命文物风险防范和协同保护工作意见》,形成长效预防、管理、保护机制。
●联合文广旅体、教育等六部门制定《关于革命文物传承利用工作办法》,激活革命文物传承利用,不断深化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宣传工作,先后有两万余人实地参观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