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谢纪澳)近日,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积极协助省外法院执行干警,执结了一起历时三年半的案件。
魏某是省外某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法官未发现魏某的财产线索,又联系不到魏某本人,遂向石龙区法院申请协助异地执行。石龙区法院收到协助申请后高度重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立即安排车辆和执行骨干人员予以配合。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陈营珠等人迅速行动,第一时间陪同调查魏某的财产情况和行踪线索。
找到魏某后,法院干警围绕案件基本事实、执行义务、法律后果等,耐心地做释法析理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魏某当场支付了执行款。
该案的顺利执行,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石龙区法院“以执为令、协调联动、密切合作”的生动实践。据了解,下一步,该院将牢固树立“全国法院是一家,执行工作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持续加大与各地法院的司法协作力度,共同捍卫司法权威,携手共破执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