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合力 保护自然和社会历史遗产
日期:06-05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侯敏 张芸曦)在“6·5”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3日,灵宝市法院分别对川口乡橡子园“九橡一枹”古树群、豫灵镇戾太子塚、豫灵镇贠家大院依法发出3份司法保护令,以法治力量护航灵宝生态文明建设,该批保护令系三门峡市首批。灵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成梁,灵宝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森林,川口乡党委书记肖静,豫灵镇党委书记刘冬等出席活动。
川口乡橡子园内的“九橡一枹”古树群,是三门峡地区唯一一个入选全国古树保护名录的古树群。豫灵镇戾太子塚距今两千多年,塚上有千年翠柏,1956年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6年1月被列入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豫灵镇贠家大院系豫灵镇底董村历史名人贠佩兰仿山西太原府建造,迄今已历二百余年,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2012年10月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份司法保护令均提出明确禁止事项,包括禁止在古树群保护围栏范围内倾倒污水垃圾,倾倒或堆放有毒有害物质及燃火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戾太子塚保护区内开矿采石、挖砂取土、掘坑造塘、捕猎野生动物、修建新墓等;禁止破坏贠家大院及其组成部分的历史风貌等。
本次发出司法保护令,是灵宝市法院作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以来,使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文化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做实能动司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的又一次探索和尝试。下一步,灵宝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为保护自然和社会历史遗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