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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厚植法治沃土 让民营经济根深叶茂

日期: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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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制报记者 林栋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郑州举行,会议听取了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司法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院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在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质效、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成效一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省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等系列文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财产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财产犯罪;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

  成效二

  不断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质效

  全省法院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办案程序高效运转,涉民企案件审判和执行质效有了较大提高;强化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坚持“一案通办、一次解纷”,专项整治滥用发回重审等“程序空转”问题,减轻涉诉当事人诉累;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全面实行繁简分流和执行事务集约办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执行效率和到位率,保障民营企业及时实现胜诉权益;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建成“河南移动微法院”“网上开庭”“网上交费退费”“电子送达”等服务平台,推行从立案到开庭、送达等全流程事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全办”。

  成效三

  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健康发展

  全省法院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引导民营经济主体依法规范经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原始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破产救治功能,推动府院联动实质化,对资产处置、财产分配及工商、税务注销、职工安置等问题逐一破解。

  成效四

  强化审判行为规范

  全省法院多种形式促进司法公正,统一裁判尺度,推行类型化分案、专业化审判,出台统一裁判尺度制度规定,明确同类案件处理标准;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常态化组织培训,开展精品案例、优秀庭审、裁判文书评选,督促干警在“比学赶超”中精进业务;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检察院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成效一

  更新理念完善制度

  全省检察机关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深化对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树牢依法平等保护、谦抑审慎善意、双赢共赢等司法理念。

  省检察院制定了深化能动司法服务企业发展22条意见、安商惠企服务发展28条措施等,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

  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分别建立信息共享、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联席会议等机制,基本形成保护合力。

  成效二

  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从严打击非法高利放货、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阻工等涉黑恶犯罪,依法惩治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犯罪;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

  省检察院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办公室,探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履职模式,依法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涉知识产权犯罪。

  成效三

  司法办案质效不断增强

  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认真研究法律政策界限,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要,准确把握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条件,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

  强化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重点对涉民营企业债务纠纷、股权争议、职工工资等生效判决、执行活动开展监督,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成效四

  司法服务保障举措更加有力

  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关注个案个企背后的行业风险、系统漏洞,推动合规工作向侦查、审判阶段拓展,延伸推动行业合规、系统合规、预防性合规建设。

  深化检企沟通联络机制,开设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快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