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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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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宽容不纵容 监护不袒护

日期: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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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问题少年”,何以为策?最高法30日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

  对未成年人犯罪

  宽容不纵容

  最高法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对此,最高法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其中特别强调:“对于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绝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确保司法公正。”

  “宽容不纵容”,实际上就是该惩处的要依法惩处,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让作恶者付出代价,让受害者得到抚慰,让社会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法意见通篇传递出这一鲜明导向——即使是低龄未成年人,只要实施了侵权或者违法犯罪行为,本人及其监护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从严处理学生欺凌

  学校失职要担责

  嘲讽、扇耳光、殴打辱骂……学生欺凌问题触目惊心,也极易诱发严重犯罪。

  对此,最高法意见强调“依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件中发现存在学生欺凌现象的,应当与学校或培训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建议及时予以严肃处理,并跟进处理进展。欺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最高法意见专门提出,探索通过诉前调解等方式,促使实施学生欺凌的未成年人真诚赔礼道歉。同时,学校、培训机构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判决承担侵权责任,并根据情况发送司法建议。

  家庭监护管教缺失

  法院可予以训诫

  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存在管教缺失、监护不力、教育不当等问题。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责任重大。

  最高法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存在其他因家庭监护管教缺失、不当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根据情况,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意见特别强调,监护人“不仅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还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剖析未成年人犯罪

  深层原因

  未成年人无“小案”。最高法意见提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详细了解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和犯罪成因。同时,意见提出建立犯罪成因逐案分析报告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案深入剖析案件背后是否存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及司法保护薄弱、不到位等情形。

  最高法意见还提出,建立网络保护专项分析报告机制。在涉及网络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对相关主体是否履行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定义务进行审查。

  此外,针对一些人引诱、指使、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意见明确要依法从重处罚。其中特别强调,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在校学生实施犯罪的,以及通过向未成年人传授犯罪方法、提供毒品、管制麻醉精神药品、灌输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继而加以利用等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依法从严惩处。

  (据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