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吴倩)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醉驾案件,推动全省醉驾治理工作高质量开展,5月26日至28日,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在河南法官进修学院举行全省醉驾治理工作同堂培训,这也是今年全省公检法围绕醉驾治理开展的第二次同堂培训。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阎兴振围绕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应当着重把握的几个问题进行专题授课,全省300余名来自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负责醉驾案件办理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
阎兴振聚焦《意见》的理解与适用,从醉驾案件办理的动向变化及如何把握醉驾案件办理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风险防控、诉源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讲解。他既指出了《意见》实施以来醉驾案件办理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又指出要把握定罪量刑标准的变化,注重证据的收集审查运用,用好快速办理机制。
本次同堂培训,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保振,最高法刑五庭审判长曾琳分别围绕醉驾刑事审判工作的相关问题、关于《意见》的理解与适用等,从刑事审判角度进行专题授课。
参训学员表示,此次培训安排得很及时,授课内容理论性与实操性都很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醉驾案件的高质效办理,也将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法治河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