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尹志丹 赵国宇 通讯员 刘玉奇 狄龙跃
“我已经顺利通过了论文答辩,真心地感谢检察官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近日,鹿邑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对5名被不起诉的涉案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时,张某高兴地与检察官分享自己近期的状况。
社会阅历浅 沦为犯罪“工具人”
据了解,2022年9月,张某、杨某等5名在校大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在熟人的介绍下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转账。其中,张某银行卡内共计流入诈骗资金43万余元。
“这5名大学生因社会阅历浅,抱有侥幸心理,被犯罪分子利诱,沦为‘两卡’犯罪的‘工具人’。他们正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检察机关的决定事关他们的前途命运。”承办检察官介绍,涉案5名大学生均有自首、退缴非法获利、认罪认罚等情节,该院决定以警示教育为主,帮他们悔过自新,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公开听证 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今年5月17日,鹿邑县检察院依法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到场参与听证。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及法律依据等,向与会听证人员进行了详细说明。
在综合考虑全案证据和涉案人员犯罪情节,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后,该院依法对5名涉案大学生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知纪明法 按下人生“重启键”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张某等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他们能够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做到知纪明法。5名涉案大学生均表示,今后会用亲身经历警示身边人,做知法守法公民。
听证会结束的第二天,张某及时参加并顺利完成了毕业论文答辩,和千万名大学生一样踏上新的人生旅程。杨某为表达感激之情,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鹿邑县检察院,将一面锦旗送到了承办检察官的手中。
意义
涉案大学生正处于走出校门踏入社会的转折点、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蜕变期,一旦被贴上“犯罪分子”的标签,将不利于个人发展和身心健康。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为涉案大学生提供了悔过自新的机会,体现了“检护民生”的司法担当,彰显了可感可触的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