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保价“碰瓷”快递公司 构成诈骗罪
日期:05-27
□河南法制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
身边的事儿
张某在邮寄快递时偶然得知,如果购买了保价服务,一旦邮寄的物品损坏,可以得到快递公司的赔偿。于是,手头拮据的张某动起了“歪脑筋”,精心策划了一场“碰瓷”大戏。
张某先是在实体店或网店购买一些低价首饰、摆件等易碎类物品,再通过某App虚构高价订单凭证。随后,张某找到一些快递公司,将这些物品邮寄到指定位置,并为物品购买了高额保价服务。在指定位置收到快递后,张某故意将物品人为损坏,然后以物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为由,多次向快递公司索赔,先后骗取保价理赔款共计3.6万余元。
判决结果
日前,开封市禹王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零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快递公司保价条款,故意为托运物品购买远超实际价值的保价服务,既当寄件人又当收货人,制造快递被毁损的“人为事故”,在理赔阶段伪造托运物品的价格记录,使快递公司以虚高价格确定实际损失和赔付金额,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消费者拥有法律赋予的权利,遇到不法侵害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消费者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社会诚信,如果恶意利用法律规定或者钻有关赔偿规则的空子,虚构事实骗取财物,那就是找错了“致富路”,走上了“歪路子”,最终等来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