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李浩明)“检察建议不是终点,河道行洪真正得到改善才是目标,我对这件事有信心!”近期,人民监督员周云龙受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邀请,全程参与一起督促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5月20日,在诉前检察建议送达现场,周云龙建议各方及时履行职责,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据了解,4月下旬,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对辖区河道进行走访调查时发现,沙河河道西段国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出现钢结构养鱼网箱,严重破坏了河湖生态环境,妨碍了沙河河道行洪安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办案检察官在多次现场勘查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后,启动了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办理。人民监督员周云龙详细认真地询问了案情,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走访现场。他建议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协同共治、长效长治,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同配合,共促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行洪安全。
5月20日,该院向湛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送达现场,人民监督员参与行检协作治理座谈会,建议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清理钢结构养鱼网箱,确保河道通畅。
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成立河道行洪专项整治小组,迅速开展专项整改,落实改进方案、配强执法人员等。
人民监督员之声
人民监督员周云龙表示,全程参与、零距离感受公益诉讼办案,可使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情况,明晰办案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有利于加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和基层行政执法的认识和理解,也有利于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