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通讯员 王新
父爱和母爱是孩子成长中不可或缺的,如果婚姻走到尽头,那对孩子的这份爱该如何延续?
吕先生与赵女士经相亲认识后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矛盾频发。2023年,吕先生与赵女士决定离婚,但对孩子的抚养权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吕先生向法院起诉。
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赵女士支付吕先生7.5万元折抵款,并判决女儿小美由赵女士抚养,吕先生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并享有探望的权利。
然而,判决生效后,赵女士不仅没有向吕先生支付折价款,还不允许吕先生探望孩子。无奈之下,吕先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潘雨经查询发现赵女士名下只有零星银行存款。赵女士到法院报告财产状况时,潘雨感受到其有履行义务的意愿,只是资金不足,于是与其耐心沟通。几天后,赵某将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但当潘雨提及吕先生探望女儿一事时,赵女士直接拒绝,甚至不接听电话,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潘雨意识到,双方积怨已久,如果一味强调“探望权”,只会令赵女士更加抵触。潘雨转变思路,选择刚柔并济的方式与赵某沟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劝解其不要将大人之间的矛盾强加在孩子身上,以免孩子受到更多的伤害。几次沟通后,赵女士终于同意与吕先生进行协商。
近日,在执行干警的调和下,吕先生与赵女士之间从言辞激烈逐步转为心平气和。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每个周末吕先生都有一天的时间可以陪伴女儿。
“潘法官,感谢您的正确引导,让我做了正确的选择,或许正如你所说,这样对孩子的伤害才是最小的!”赵女士感慨道。最后,二人保证一定会遵守协议,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