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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怎可如此“捡”龙虾?

日期: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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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法眼观澜       上一篇    下一篇

  □井春冉

  据媒体报道,因有博主“打野”捡龙虾并误传“随便捡”,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河沙镇梓潼村姚洪龙的稻虾养殖基地最近几天一晚上最多拥入两三百人“捡”龙虾。几万斤种虾被“捡”走,保守估计损失几十万元,“辛辛苦苦忙一年眼睁睁看别人把虾捡走了”。姚洪龙介绍,近期养殖基地旁的水库扩容施工,因忙着栽秧、收地笼等工作,没空捡拾遗留的龙虾,陆续有人来“捡”他们也没精力去管,后来越来越多人来“捡”虾,甚至跑到他们养殖场内“捡”虾,他们只能晚上守在田边开车巡逻。当地警方加强了在稻虾基地巡逻、劝返,同时发布了辟谣信息,已行政处罚1人,劝导群众60余人。

  @雾里观涛 勤俭节约、不浪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殖户收过确实有遗漏不要的虾,去捡也无妨,但捡虾人也要自觉,不能跑到人家正常养殖的区域去“捡”。

  @淤蛞 “捡”虾?就是明着抢吧?已经“捡”虾的人要送钱回去吧?人家明说不让捡了。

  @梦中忏悔过往 大家都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养殖户也不容易,呼吁警方处置之后及时对外公布,以儆效尤。

  @镜子201904 所以,那个博主被处罚了吗?每个人在网上发声也要谨慎,浏览传播网络信息时要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