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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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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立足职能 提升中原农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日期: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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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版:平安新乡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制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韦德涛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4日在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举行中原农谷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巡回法庭的成立,将进一步优化新乡辖区知识产权审判布局,全面提升中原农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

  “两站一庭”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作为中原农谷所在地的法院,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知识产权审判职能,2023年依法审结涉中原农谷案件60件。该院做实对科创企业、科研人员和科研成果的司法保护,为中原农谷建设注入司法动能。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指导基层法院,在中原农谷核心区,分别成立中原农谷核心区法官工作站和中原农谷核心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通过设立“两站一庭”,向中原农谷入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预警、维权指导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某科技学院教授欧某某带领团队研发了一种小麦新品种,在该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期间,欧某某以学院名义,与商丘某种子公司口头协商经营许可事宜并收取前期费用。随后,欧某某以新乡某种业公司名义,与商丘某种子公司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商丘某种子公司在商丘地区独占经营该小麦新品种。

  协议履行期间,新乡某种业公司以商丘某种子公司存在违约行为为由,发函终止授权。商丘某种子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欧某某、新乡某种业公司、某科技学院返还前期转款并永久享有该小麦新品种在商丘地区的独占经营权。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并未对前期转款的性质进行明确约定,且商丘某种子公司在实际取得独占经营权并生产经营一定时间后,因违反协议约定事项被依约解除授权,符合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遂驳回商丘某种子公司的诉讼请求。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翟晓说,植物新品种授权许可是推广、应用植物新品种的重要途径。承办法官在办案时,注重加强对品种权人、科研机构、销售者等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了不同市场主体间的利益平衡,有效保障了种业自主创新。

  依法惩处涉农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葛某、赵某将自繁自育没有通过审定的大豆种子包装成其他品牌种子进行销售,村民种植此种子后,出现大量有荚无豆情况,35户村民遭受损失14万余元。法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葛某有期徒刑4年,判处赵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这一纸判决书是对知识产权恶意侵权行为的严正警告。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说,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筑牢“防护网”,依法对侵权假冒的市场主体、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才能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该院依法惩处侵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对于知识产权领域涉农犯罪活动,联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重拳出击、高压震慑,斩断涉农领域的非法利益链条,预防和打击区域内知识产权犯罪,为企业科技创新保驾护航。

  构建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格局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专业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

  该院建立案前引导和分流机制,完善民事知识产权案件的繁简分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审判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损害赔偿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侵权成本,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尊重行政机关的首次判断权,强化对行政机关就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法治化政府建设。

  该院坚持源头预防、诉源治理,针对企业需求,加强普法宣传,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格局;坚持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抓手,加强与中原农谷入驻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帮助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防范化解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依托与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联合成立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制度,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解纷方式衔接联动,实现“1+N”综合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