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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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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日期: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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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陈叙鸣

  “2023年,我们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涉许昌市建安区的行政机关败诉率全市最低。”5月16日上午,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召开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杰发布新闻介绍说。

  白皮书显示:2023年该院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156件(含旧存8件),其中行政诉讼(含行政赔偿)案件95件,审结90件,结案率94.73%,同比上升7.58%;服判息诉率62.22%,同比上升74.82%;调撤案件47件,调撤率52.22%,同比上升40.36%;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同比上升30%;行政机关败诉率12.22%,同比下降51.12%。

  “这个全市最低取得的背后,有我院行政案件办理团队付出的大量辛苦和努力。”李健杰介绍,他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府院联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平台、工作机制,充分做好纠纷的和解协调工作,调撤案件47件,调撤率52.22%,同比上升40.36%,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及群体性案件,及时沟通研判,立足抓前端治未病,共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支持行政机关建立主动纠错机制,案件审理过程中引导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他们坚持常态化送法进机关,通过普法宣传、案例讲解和分析,提高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行政人员能力和水平。他们还和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动,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前期,就提供法律咨询,使其作出的行政处罚更具合理及合法性。

  典型案例

  案例一 

  信息没公开 某局败诉了

  2022年12月22日,原告郭某某通过EMS特快专递向被告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被告以纸质邮寄的方式公开涉及位于某区某项目的土地招标、拍卖信息及成交记录等内容。因未收到公开答复,郭某某于2023年5月11日向许昌市建安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建安区法院审理后,确认该局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遂判决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原告郭某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

  典型意义

  该案是行政机关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而被判败诉的典型案例。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的知情权。本案中,被告以未收到原告信息公开申请为由,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法院确认其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的行为违法。

  案例二

  打工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被受理了

  白某某系河南某劳务派遣公司许昌分公司的员工。2022年4月30日,白某某在用人单位卸货时被掉落的物品砸中受伤。后白某某的伤情被认定为工伤,向许昌市某区工伤保险中心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然而,该中心认为,白某某工伤发生时参加的是单工伤保险,违反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通知内容,不能核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白某某遂向建安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安区法院庭前查明案件事实后,发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通知正式施行后,实际上还存在用人单位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被告直接依据通知,拒绝为本案工伤职工履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无法有效得到保障。法院与该区工伤保险中心召开协调座谈会,就该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与行政机关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对该行政争议如何化解提出了意见建议。该区工伤保险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回应,表示依法受理原告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原告当庭撤回起诉,该行政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该案是法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典型案例。工伤待遇类案件关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就行政争议背后反映出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问题,依法与涉诉行政机关进行了沟通衔接并发送司法建议,高效解决了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体现了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