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检察官向住建局负责人宣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尹志丹 赵国宇 通讯员 罗晴慧/文图)为进一步强化检察建议实效,提升司法公信力,5月13日,鹿邑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向县住建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据了解,鹿邑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发现县住建局存在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况。该院依法向县住建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建议县住建局分别对鹿邑县某某产业园管理公司未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设;任某某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条件而承揽工程的行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依法全面动态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在宣告送达会上,承办检察官岳淑梅、孙士栋结合案件办理情况,对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释法说理。随后,承办检察官向县住建局负责人当面宣读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听取了住建局负责人的意见。人民监督员、河南博辩律师事务所主任白杰表示,检察机关发现问题深入、释法说理透彻、建议切实可行,希望县住建局主动配合,切实做到整改落实,保障服务鹿邑县经济发展大局。
县住建局负责人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表示将会认真研究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并作专题部署,及时整改回复;同时将强化主动监管,对全县重点、重大项目建设提前介入,服务前移,为建设单位提供许可审批流程咨询,及时依法督促建设单位及个人办理建筑工程相关许可手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人民监督+公开送达”
好在哪?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宣告送达,提升了检察建议刚性,提高了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体现了检察监督的公开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鹿邑检察依法能动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涉案单位存在的系统性、制度性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以人民监督、公开送达、现场释法等方式,不断延伸社会治理的触角,从而全面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