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王飞 李建树
“李主任,你好啊!”家住义马市连银社区的老陈,大老远冲着李国强喊道,并紧赶了几步,上前握住李国强的手,风趣地说:“这可是咱俩第十九次握手了呀……”
这一幕发生在5月11日,当天,义马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李国强开展送法进社区工作。
老陈和李国强,是用真心换来的缘。
2023年,老陈遇上了一件棘手的事儿,有人状告他不当得利。他便找到李国强给自己支着。
原来,老陈在2013年代表一家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承揽了一治理工程,与当地村委签订了合同,和当地村民老贾、小贾父子共同施工。
2018年,小贾将老陈起诉至义马市法院,要求支付前期少算的工程款46400元,并要求返还扣除税款和管理费110546元。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小贾的诉讼请求。小贾不服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三门峡市检察院指定该案由渑池县检察院管辖。
2020年,渑池县检察院作出决定,不支持贾某监督申请。
2021年,小贾以老陈按5.89%的税率结算施工劳务费,违背个人增值税有关规定,多扣税款系不当得利应予返还为由,将老陈再次起诉至法院。法院在未依法通知老陈到庭的情况下,凭一张纳税凭证判决老陈败诉。老陈不服,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2023年3月,义马市检察院开展案件调查,承办检察官就是李国强。李国强先到法院调取卷宗,10多次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弄清了双方争执的缘由和历次诉讼的过程,最终归纳出“税率”为本案焦点。
之后,李国强又风尘仆仆奔赴承揽工程公司注册所在地濮阳市,到税务部门调取该公司缴税证明材料。检察院经综合研究认定,老陈所代表的公司依法纳税,不存在多扣税款问题,够不上不当得利,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符合提起抗诉的条件。
弄清事实真相后,李国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在三门峡市检察院的支持下,李国强决定通过听证会促成双方和解。义马市检察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税务局法制股负责人担任听证员。税务人员现场为当事人和听证员介绍了税率计算问题,听证员围绕问题进行了评议,厘清法律关系,彻底解开了困扰老贾父子多年的心结。李国强还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立场,开展了释法说理,从法、理、情多方面化解矛盾纠纷,该院还向法院发出了纠正程序违法检察建议,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在办案期间,李国强为了了解案情、释法说理,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见面,具体次数他也记不清了,但是老陈都记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