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王朋飞 李梦莹)为助推金融机构化解不良债务,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近日,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向有关涉诉银行发出全市首份《预查废证明》。
据了解,某银行于5月7日向新华区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要求郭某偿还信用卡逾期账款5万余元。在立案审查环节,办案法官发现郭某涉诉涉执案件已有多件,且经关联案件查询,郭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为避免程序空转,快速化解不良债权,新华区法院向该银行出具了《预查废证明》。
“没想到当天就能拿到证明,以后银行申请债务核销处理就快捷方便多了。”该银行代理人为新华区法院的这一举措点赞。
据了解,法院在审查涉金融机构的涉案标的较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诉前调解、诉讼立案、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涉执,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本裁定的,可据此行径出具《预查废证明》。凭借该证明,银行业机构可以进行核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