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虚假仲裁 维护劳动者权益
日期:05-15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王亚楠 李艳菲)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鹤壁市山城区检察院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会签《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
意见涵盖防范虚假仲裁、民事支持起诉线索移送、定期会商研判、联合普法宣传等,通过工作衔接,强化检察监督,完善仲裁工作制度。
意见明确,仲裁机构在仲裁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涉嫌虚假仲裁的,可邀请检察机关共同分析研判,准确甄别、防范虚假仲裁。同时,仲裁机构如发现涉嫌虚假仲裁并且该仲裁裁决已进入法院执行程序的,应当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及印证材料;针对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但自身诉讼能力较弱,需要申请支持起诉的,仲裁机构应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参与仲裁调解、督促执行等多种途径,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意见还对案件协查、联席会议、业务交流、信息共享、联合调研、案件研讨、同堂培训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