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视频诽谤他人,要承担哪些责任?
日期:05-14
□河南法制报记者 杨占伟 通讯员 张增辉
身边的事儿
张大、张二系亲兄弟。2023年12月,双方因道路使用问题引发争执,于是张二便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张大常年欺负其家人,导致其不敢回家。不久后,张大在网络平台便看到了张二发布的视频。多次联系张二删除视频未果后,张大向淮滨县法院起诉,要求张二赔礼道歉并赔偿其个人损失。
调解过程
为解开兄弟二人的心结,案件承办人王开锋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张二称,张大虽是自己大哥,但对自己百般欺压,自己实在忍无可忍才发布视频。张大则称,张二发布的视频侵害了其名誉权,必须赔礼道歉。
王开锋表示,两人因道路使用问题产生矛盾,路坏了可以修补,但亲情裂缝却难以缝合;即便是亲兄弟,随意发布不实视频诽谤他人,也属于侵害名誉权。经过几个小时的劝导,张二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将视频删除并向张大道歉,张大也认识到自己过于斤斤计较,表示日后双方会好好相处。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本案虽是一段视频引发的矛盾,但背后是一对亲兄弟之间多年的心结,轻易下判决极有可能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亲情也会荡然无存。因此,法官从亲情、法律的角度出发,耐心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
生活中,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时,应当理性对待,切勿利用网络发布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