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洛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梦扬 通讯员 韩莹莹)近日,洛阳市中级法院组织开展全市法院人民法庭观摩活动并召开讲评会,旨在加强各法庭之间学习交流,提升人民法庭建设和工作水平。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出席讲评会,并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观摩中,洛阳市两级法院观摩人员分为两组,分别走进该市13家县(区)法院辖区内的人民法庭进行实地观摩。观摩组围绕特色法庭创建、诉源治理以及多元解纷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看“枫”景,促交流,共提升。
观摩结束的讲评会上,洛阳市中级法院对观摩情况进行了总结和点评,新安县法院、汝阳县法院作了典型发言。
会议要求,充分认识到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法院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标对表最高法院创建标准,持续深化法庭特色品牌建设,积极推进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力争推出一批有特色、有成效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洛阳出彩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