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王冬)“感谢法官帮我要回了利息,还不用我跑腿!”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米坪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为当事人上门服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被告赵某因生意需要向原告朱某借款3万元,并约定了月息。朱某同意借款后,赵某向朱某出具了借条一份。后赵某按约支付了1800元利息后,便不再支付利息。朱某多次催要,赵某在3年间陆续将3万元本金偿还完毕后,便不再支付下余利息。朱某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支付利息9500元。
法官考虑到赵某与朱某系亲属关系,且案件争议明确、标的较小,于是决定尝试调解,尽量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解决问题。就在此时,朱某因遭遇交通事故住院。秉持着“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法官带着赵某一起来到了医院。
在病床前,法官引导赵某换位思考,劝告其要珍惜朱某愿意帮自己的情谊,不能辜负出借人的信任,同时就利息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析法说理,释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朱某主动免除了一部分利息,被告赵某当场将剩余利息转给了朱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