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田宜诺 闫春丽)“感谢法官为我们化解了积压半年的矛盾,今天又专程赶来宣判,谢谢你们!”近日,在南阳高新区某小区,许昌市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庭法官宣读完二审判决,当事人激动地说。现场100余名围观的业主不约而同地为法官送上热烈的掌声。
事情要从去年7月说起,南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许昌市民陈某某产生经济纠纷。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该案一审法院和许昌市中级法院分批对该公司某楼盘未售的351户房产进行了查封。案外实际购房的庄某某等3人向一审法院提起异议之诉,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实际购房人诉求。
二审期间,上诉人提交了证据,许昌市中级法院法官充分与各方当事人沟通,最终认为证据齐全,支持了上诉人诉求。宣判当天,法官专程赶到南阳市,向庄某某等3人宣读二审判决。当事人喜笑颜开,为法官送上了一面锦旗,围观的其他业主为法官的公正判决鼓掌。
“该案的办理是我院对‘如我在诉’理念、‘司法为民’法治理念的具体实践,不但赢得了民心,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经转商’遗留工作的积极开展,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该院环资庭庭长信宏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