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洒农药“误伤”蒜苗 倾情调解案结事了
日期:05-09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贾国峰)近日,柘城县法院陈青集法庭法官走到田间地头,成功调解一起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3月,被告为小麦喷洒除草剂,因风大,部分农药飘进了原告的田地中,致使原告种植的蒜苗受到药害,造成财产损失。原告就此事找被告理论,但被告认为在自家地里正常喷洒除草剂,并没有影响到原告的农作物生长,更不可能赔偿损失。双方僵持不下,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法官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后,认为该案标的不确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但司法鉴定不仅花费时间长,还要缴纳高额鉴定费,会给双方增加诉累。为尽快解决争议,减少双方损失,法官与调解员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勘验,分析蒜苗受损原因和受损程度。确定基本事实后,法官从法、理、情三方面入手开始调解,讲起因、谈损失、分责任,从时间、金钱成本与邻里关系进行劝导,耐心细致地为双方梳理法律关系,阐明相关法律规定,缓解双方对立情绪。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表示相互谅解,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赔付了原告损失,并表示今后在喷洒农药时一定谨慎,原告当即申请撤诉。
法官提醒:
喷洒农药是农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农作物种植者在自家田地喷施药物前,应了解药品种类及周边农作物情况,及时告知相邻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相邻人在得知农作物可能面临损害时,也要做好防护工作,当发生损害时,要尽量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共同守护农作物安全和邻里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