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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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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

日期: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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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版:清风中原       上一篇    下一篇

  □宁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曹金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我们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句我们党百余年征程中沉淀的经典名言,指引着党从一个胜利走向又一个胜利。百余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持续焕发旺盛的生命力,保持强大的战斗力,靠的是坚如磐石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回顾党史,党的一大党纲对党员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党的十六大党章首次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写入总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他们有的纪律观念弱化,纪律责任松懈,对纪律不够敬畏;有的对纪律选择性执行,对自己有利的就遵守,不利的就放在一边;还有的为了私利,抵挡不住诱惑,不惜践踏党的纪律,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例来看,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这些问题充分表明,党员干部只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才能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纪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尺,心中标尺不清、刻度不明,行动就难以得到校准。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应有之义,深刻认识党纪学习的重要性,理解严管才是厚爱的道理,强化系统学习观念,提高系统学习质量。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条例》理解的运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养成在监督约束中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担当,时刻自重自省、慎独慎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