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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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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解决劳动争议烦“薪”事

日期: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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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2版:执行一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通讯员 穆童 王欣钰)日前,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执行局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申请执行人李先生解决了烦“薪”事。

  2022年12月,李先生因被拖欠工资等原因,向其就职的某物业公司提出辞职,并多次要求支付其被拖欠工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等,但物业公司一直置之不理。李先生申请劳动仲裁后,物业公司对裁决结果并不认可,将李先生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物业公司向李先生支付所欠工资、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等共计5.46万元。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仍未主动履行,李先生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依法督促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主动履行义务,并尝试组织双方当面沟通。然而,双方碰面后,沟通并不顺利。申请执行人李先生表示自己为讨薪一波三折,要求公司尽快按判决履行。刘某坚持认为,李先生入职时填写的《人员入职信息表》等文件即为劳动合同,不应支付双倍工资,且李先生工作期间还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劳动报酬应予以抵扣。

  见此情形,执行干警一方面向刘某讲明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和必备条款,告知其《人员入职信息表》等文件不符合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不是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向刘某强调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认为员工在履职过程中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需要在诉讼过程中主张,不能在执行的过程中以此抗拒执行。最终,刘某当场履行了义务。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