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聂传青 庞彦粉)近日,一起拖欠6年之久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内乡县法院灌涨法庭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成功调解,切实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诉源、执源双源治理的目的,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7年11月,杜某与刘某签订两份面粉机械安装合同,合同约定安装结束后15日内结清1万元尾款。安装结束后,刘某以手头资金不足为由恳求延期并承诺有钱就结清尾款,但至今已6年之久,刘某仍未付尾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杜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被告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当时原告来安装设备属实,但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给被告方造成了损失,剩余的1万元安装费原告无权再要。
考虑到本案标的不大,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实际情况分别与双方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被告刘某当时没有留下证据以证明自己的损失,而设备已使用了6年,如若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可能需要的时间、金钱成本过高,也会持续加大原、被告损失,不利于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在承办法官设身处地、真诚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在承办法官的积极督促下,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安装费8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