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会“搬”到企业

检察官与公安民警对案件进行研讨

检察官进企业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问题
□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徐嘉浩 王丽婷/文图
核心提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追诉知识产权犯罪、监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等方面承担多种角色。作为集中统一办理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检察院,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构建知识产权全方位、立体化保护大格局,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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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 多方协同聚合力
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新的法治表达,著作权既是文化产业的灵魂,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会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1+N”联络会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通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促进文化领域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2022年6月13日,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丁某销售盗版书籍的线索,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材料,同时抄送至该检察院。同日,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由于丁某经营书店时,为规避行政机关日常检查,将正版和盗版图书掺杂销售,且涉案的非法出版物品目繁杂、数量巨大,加之案发后丁某第一时间要求各加盟店销毁进货记录和聊天记录等证据,为侵权事实的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
接到该线索后,检察官及时介入,对侦查取证、法律适用针对性提出意见。检察官认为,丁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文字等作品属于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发行”行为,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由文旅部门初筛、公安机关复核,并随机对初筛后的图书抽样送至鉴定机构,最终认定公安机关查获的图书中有1.2万余册为盗版图书。
“知识产权领域的犯罪分工日益细化,从工厂大规模印刷盗版图书,到批发商多批次、大量囤货,再到零售商进货销售,形成了盗版图书生产、销售的黑灰产业链。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查清涉案侵权盗版图书的来源,源头打击,才能营造良好的著作权保护环境。”该案承办检察官王帆说。
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下,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在丁某原有犯罪事实基础上又查获涉案非法出版物3216册,并成功抓捕上游印刷厂老板、供货商等3人,完成搜查、扣押等关键工作。
2023年5月31日,该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向丁某提供侵权图书的“上家”印刷厂负责人、管理侵权图书的积极参与者以及进行分销的“店主”等下线,也依法分别受到追诉、行政处罚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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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企业 “1+1”保护助发展
“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3月29日,在许昌市某企业,该院首次采取上门听证的方式,就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经认真评议,听证员一致赞同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决定。据悉,近年来,该院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加民营企业保护“1+1”协作工作机制。
2021年初,许昌市某润滑油企业高管李某、祝某未经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许可,接受他人委托代加工假冒注册商标的润滑油。2021年4月,此案案发。但当时这批润滑油尚未生产完毕,未流向市场。经鉴定,涉案润滑油价值13万余元。案发后,李某和祝某退赔被害企业损失8.3万元。
“因该案涉及民营企业,需要全面细致把握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从严从宽的政策导向。”王帆按照最高检出台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3条意见》,维护被侵权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帮助涉案企业建章立制,回归到合法经营的“轨道”。
审查起诉阶段,王帆及时向被害企业制发《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听取被害企业意见,并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最终,李某和祝某取得了被害企业的谅解。
此外,该检察院根据该企业自愿申请,经省检察院批准后对该企业开展合规整改。经过3个月的合规考察,涉案企业顺利通过合规整改评估。该院综合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涉案企业经营情况等,拟对涉案企业、李某、祝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组织召开听证会。
每年的3、4月份是润滑油行业的生产旺季,为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减少企业诉累,也便于听证人员更直观地感受合规整改效果,作出客观的评议意见,今年3月29日,该院将公开听证会“搬”到企业经营地,并邀请第三方组织人员、企业员工参与听证。
在听证会正式开始前,王帆带领参会人员前往涉案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实地参观。“经合规整改,公司快速步入正轨,发展也有了质的飞跃。仅今年3月份,我们就先后和大型央企、上市公司和知名润滑油品牌商签订了合作协议。”涉案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祝某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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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触角 前端治理防“未病”
“伴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以开设网店、直播带货、App引流等为由借助网络和物流技术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断出现,不仅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还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该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林静说。
该院将检察履职触角从“治罪”延伸到“治理”,积极搭建联络平台,主动为企业送上法务指导。该院通过对德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走访调研,收集企业提出的专利保护、商标保护、合同管理和维权追偿等难点问题,向多家企业制发《企业涉刑事法律风险提示书》,在增强经营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提醒经营者及时自查自纠,规范企业合法经营,并围绕企业运营、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主要问题,上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2023年以来,该院先后开展送法进企业11次。
今年1月26日,在河南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该院知识产权保护调研联系点正式揭牌,以检企共建形成有效对接,及时掌握知识产权侵权新动向、了解企业需求,进一步强化司法服务的精准供给。
恰逢“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该院干警走上街头、走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并以漫画形式普及专利、商标、版权等法律知识,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知识产权保护是‘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我院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坚持依法打击经济犯罪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并重,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助力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东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