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房屋租赁纠纷
效率与温情兼具
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胡斌)4月23日,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莲城利剑”专项执行行动正式打响,集中清理一批涉民生案件和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晓勇带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妇联相关部门人员全程见证,媒体同步直播。
在一起返还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袁某及其亲属王某占有房屋拒不搬迁,袁某以王某眼部做了手术、身体不适为由,不予配合。该院专项执行指挥中心一边安排承办法官,告知袁某房屋须立即搬迁,一边安排市妇联权益部和该院妇委会负责人、女干警,联合向王某释法答疑,阐释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同时,为确保安全执行,执行干警拨打120为王某做体检。
经充分释法明理,袁某、王某最终同意自行搬离房屋。在区公证处的见证下,房屋物品在清点后被运到指定地点。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收回了房屋,落泪不止,向执行干警连连道谢:“没想到法官执行效率这么高,为民办实事这么暖。”
本次专项执行共调集26名执行干警,出动大小警车8台,奔赴执行现场21处,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行完毕两案,达成和解6案,腾空交付房屋一套,执行到位11.3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
化解抵押贷款纠纷
依法清腾门面房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漯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卫云飞 通讯员 吕辛)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4月23日,舞阳县法院组织开展“精准执行,清腾房屋”集中执行行动,成功清腾6间门面房。
在一起抵押贷款合同纠纷中,于某、胡某某与某金融机构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借款200万元,以两人名下某房产作为抵押。判决生效后,于某、胡某某拒不支付欠款,该金融机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于某、胡某某名下的该处房产。经网络拍卖程序后,在申请执行人的同意下,法院将查封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在多次走访调查,对6间门面房张贴公告、限期搬离无果后,法院决定强制清腾。当日,该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保伟带领20余名干警来到执行现场,与漯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联合执法,在公证处的全程公证下进入房屋,全面清点物品,6个小时后,顺利将案涉房屋清腾完毕,交付申请执行人。
据介绍,舞阳县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执行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依法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化解工伤赔偿纠纷
耐心释法析理
“强制执行”变“主动履行”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李岩朋)近日,汝州市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工伤赔偿案,促使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履行法律义务。
2018年10月,原告董某之夫在被告汝州市某公司因工受伤,不治身亡,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董某向汝州市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该院于2021年10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汝州市某公司赔偿原告董某4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汝州市某公司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董某遂向该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4月,该院执行干警王光辉接到申请人举报后,迅速赶往汝州市蟒川镇,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在该院执行局拘传室内,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承认错误,打电话多方筹措执行案款。经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被执行人将当天履行的4万元执行款移交到执行法官手中。因被执行人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决定不再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化解装修合同纠纷
灵活运用执行措施
“纸上权益”变“真金白银”
本报南阳讯 (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郭贝 屈熙尧)为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内乡县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掀起春日执行新高潮。
集中行动前,该院执行局选定一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各办案团队提前摸排情况,制订行动方案。当日6时,执行干警按照既定路线和目标,向被执行人出击。
原告吴某与被告张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张某应向吴某支付装修款5.8万元,然而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吴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张某未果,在此次行动中成功将张某拘传到案,告知其若仍不履行,将被司法拘留15日。迫于压力,张某主动表示履行义务,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整个过程中,执行干警针对不同案件,适时调整执行方案,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
据介绍,该院将继续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亮剑”,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把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