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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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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巧解纠纷 帮企业纾困解难

日期: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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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9版:天平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左世友 叶春苗)“新郑市法院法官很敬业,快速解决了企业纠纷,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减轻了压力,优化了营商环境。”近日,新郑市法院龙湖法庭庭长王晓燕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河南某建筑公司当场向原告河南某钢铁公司转账27万余元,双方当事人一致称赞。

  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河南某建筑公司向河南某钢铁公司采购7批钢材,双方约定欠款在供货三日内结清,后经双方结算确认货款累计拖欠25万余元。河南某建筑公司没有按约定时间向河南某钢铁公司支付货款,后经河南某钢铁公司多次催要,河南某建筑公司仍未能按约定时间付款。无奈之下,河南某钢铁公司将河南某建筑公司起诉到新郑市法院。

  王晓燕在查阅卷宗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双方企业进行电话沟通,详细了解双方的业务往来、纠纷产生原因及被告当前的经营现状。王晓燕发现,因被告公司经营遇到了困难,一时无法向原告公司支付货款。为减轻企业的诉累,更快更好地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为企业经营赢得时间,王晓燕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原告自愿作出让步,同意减免一部分利息,并当场一次性向原告履行了全部货款和利息。

  近年来,该院一直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以和为贵”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努力以最小的代价、最优的方案,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以法治护航辖区各类市场经济主体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代蔚青介绍,该院尽可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制裁失信、鼓励诚信作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鼓励当事人诚信履行判决义务,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不断完善社会信用机制,切实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使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