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听证+反向衔接+联合训诫 为轻罪治理注入新动能
日期:04-23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亚洲 通讯员 宗倩卉)“通过这次训诫,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我一定吸取教训,以此为戒,遵纪守法。”这是被不起诉人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集中不起诉公开宣告暨集中训诫会上作出的郑重承诺。
近日,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对轻罪类案被不起诉人集中开展听证,并集中公开宣告相对不起诉决定,向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处罚建议,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并会同公安机关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训诫,活动全程由听证员现场监督。
“不诉”并非“无罪”。听证员们了解案情后,仔细询问了案件细节,经过集中评议,一致同意对6起案件犯罪嫌疑人适用相对不起诉。检察机关当场制作并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同时进行了释法说理,讲明在一些情况下,不予起诉并不等同于无罪。
“不刑”也要“惩罚”。根据案件所涉类别,新华区检察院分别向烟草、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机关现场送达检察意见书,向被不起诉人释明其行为触犯了法律,虽然在刑事范畴不起诉不判刑,但并不等于“不诉了之”“一放了之”,仍然要接受行政处罚,为相对不起诉案件画上一个“严肃”的句号。
“宽容”不是“纵容”。检察官会同侦查机关办案民警,对6名被不起诉人的犯罪原因分别进行了深入剖析,并针对性地提出教育、诫勉意见,尤其强调行政处罚的劣迹将是再犯罪从重处罚的考量因素,以仪式感树立法律权威,以靶向化增强法律约束力。
“下一步,新华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作用,繁简分流,轻刑快办,在高质效办理每一个轻罪案件的同时,注重诉源和社会治理,实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