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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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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早、专、治”工作法 助力化解医疗纠纷

日期: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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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版:最美枫景看河南 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南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鲍玉玺

  新野县委政法委牵头推动卫健、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探索聚焦“早”、突出“专”、注重“治”工作法。

  聚焦“早”,把好入口关。推进早宣传、早发现、早介入,严把医疗纠纷入口关。早宣传。由乡村卫生院(室)在辖区张贴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增强医调委的知晓度。早发现。延伸县医调委工作触角,在乡镇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卫生机构分别设立调解室、调解办,及时发现掌握患者医疗纠纷线索,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引导到县医调委。早介入。对已发生的医疗纠纷,根据易激化程度,进行梳理分析,及时疏导和安抚患方的情绪,为做好调解工作打下基础。

  突出“专”,彰显公信力。简易纠纷“专人调”。调解员对矛盾纠纷简单、责任清晰的案件,通过自行评估定责,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一般纠纷“专业调”。选聘7名具有法律、医学、调解经验的退休老同志,对成因相对复杂、责任不易划分的案件,进行有效的心理干预和专业指导,促使自愿达成协议。复杂纠纷“专家调”。坚持调解与保险相结合,同时建立由35名权威医疗专家和律师组成的专家库,对索赔金额高、争议大的医疗纠纷,通过随机抽选专家或患者家属自选专家的形式,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

  注重“治”,强化源头防。当下整治。对调解过程中发现医疗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质量问题以及医务人员操作不当的,帮助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及解决对策,并以建议书的形式,提交县卫健委进行整改处理。事后惩治。医疗纠纷处理后,对主要过错在医院方且赔偿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上报县卫健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倒查追责。源头防治。联合县卫健委,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督促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