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诉三发力”化解友邻矛盾纠纷
日期: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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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版:最美枫景看河南 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南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豆晶雪 王艺达
2023年以来,鹤壁市山城区法院汤河法庭积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总结出了“三诉三发力”化解熟人矛盾纠纷工作法,将矛盾纠纷吸附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诉”前发力
——三级联调,解纷于萌芽
该法庭在山城区委政法委、石林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辖区设立庭、站、点三级矛盾化解网络。庭即法庭,站即在镇设立矛盾化解联络站,点即在村设立调解点。
一级联调,织就相邻和谐“善治网”。石林镇39个行政村52个自然村设调解点,法庭工作人员每月定期到调解点调研指导乡村调解员的工作,尽早介入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二级联调,提升联防联治“战斗力”。联络站由法庭工作人员常驻或定期巡回,主要负责指导调解点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定期汇总和总结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辖区党政机关反馈,并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研判。
三级联调,打造难题化解“终点站”。以法庭为基础,吸纳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学者及“五老人员”等参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法庭将受理的特定类型案件在正式立案前,以委托调解的方式分流到不同特邀调解员手上。
“诉”中发力
——实质化解,止纷促和谐
该法庭树牢“一个纠纷、一个案件、一次解决”的工作理念,抓住双方特殊关系这一特性,用调解化解纠纷、修补双方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突出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防止衍生案件发生。
推行速裁快审模式。立案受理纠纷,保证原告合法诉讼权利;做好速裁分流,区分难易纠纷分类审理;开展速裁审理,做到简单纠纷高效裁判;调解贯穿始终,实现案结事了。
选取典型示范诉讼。选取有代表性、有指导性、有参照性的案件,开展“示范诉讼、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公开宣判”等示范诉讼活动,发挥示范案件的指引作用,产生审理一案、化解类案、教育一片的引领效果。
强化传统巡回审判。坚持“马锡五审判方式”,选择典型案件到村开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融合情理法的“田间法庭”“流动法庭”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获。
“诉”后发力
——释法答疑,案结事要了
该法庭坚持判后答疑、明法析理,既帮助当事人处理纠纷,又能为当事人打开心结。
推行答疑首问负责制。案件主审法官作为答疑的第一责任人,在案件作出裁判后,承办法官及时解答当事人疑惑。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办案公正性存有疑问及其他不宜由承办法官判后答疑的,由庭长或分管的副院长答疑。
推行答疑主体广泛化。吸收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等第三方,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后答疑工作。由专门人员负责答疑,给当事人印发判后答疑告知书或判后答疑明白纸,随裁判文书送达给当事人。
推行答疑成效考核制。将判后答疑工作纳入法官的绩效考核,衡量法官判后答疑的实质成效,使法官既明晰当事人疑惑之处,也认清当事人不满缘由,倒逼法官转变工作作风、严守审判纪律,确保实体正义、程序正义、结果正义。
汤河法庭先后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法院授予河南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称号;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是全市司法机关唯一上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