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 优化营商环境
日期:04-17
版面:
22版:最美枫景看河南 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南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郎松涛 吕哲 李铁牛 王璐瑶
一件件涉企纠纷,通过落地生根的司法举措高效化解;一次次送法进企业,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新安县法院铁门法庭突出“营商环境巡回法庭”特色,奏响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强音,荣获全省法院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全市法院2023年度“洛法榜样”称号。
近年来,该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辖区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巡回法庭”特色,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因地制宜设置“枫桥两站”
多措并举深化诉源治理
铁门法庭根据辖区特点,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办案,因地制宜,在辖区刘杨村等非法庭驻地中心村设置“枫桥工作站”,以点带面,辐射周边,不仅实现了诉讼调解双向对接,也使法官和人民调解员之间实现了优势互补。推出“枫桥e站”线上平台,为“枫桥工作站”插上智慧的翅膀,覆盖全镇90%以上村(社区),使辖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线上诉讼服务。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铁门法庭始终坚持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做到案结事了,并持续加强乡村普法宣传工作。该法庭工作人员经常深入辖区社区、村委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现场化解纠纷,通过普法教育、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方面的普法活动;定期到辖区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促进校园法治教育;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不断加强与辖区企业的沟通联系,为职工进行劳动法知识培训,有效预防涉企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创新引进商会调解
发挥营商环境法庭作用
铁门法庭创新调解方法,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设立“营商环境巡回法庭”、商会调解室,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邀请七家商会及行业协会入驻法庭,建立巡回法庭商事调解中心,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作用。按照“人民调解+商会协调+法官全程指导”模式配强调解团队,为商事案件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前鉴定、财产保全等“一条龙”诉讼服务。积极引入诉前调解平台,大力推行“线上调、网上调、掌上调”。
为进一步发挥营商环境巡回法庭职能,全力服务好辖区企业,今年以来,铁门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载体,坚持走出审判庭,走到企业和群众中去,经常对辖区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对企业发展提出司法建议。建立健全与辖区各商事主体的协调、沟通制度,收集整理重点企业名册、联络员等,将法庭工作人员微信号、电话等联系方式制作成联络牌,安装在企业经营场所,使企业和员工在遇到涉法涉诉问题时,能够及时进行前沿处置、化解。
新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朝晖说,铁门法庭将继续深入践行“枫桥经验”,进一步发挥“营商环境巡回法庭”特色,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因地制宜,更加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统筹各方面力量和各种资源,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形成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的合力,为创优辖区营商环境、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