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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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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巡回审判 审结劳务合同纠纷案

日期: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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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3版:法在身边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漯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卫云飞  通讯员 源政宣 刘亚鹏)4月10日上午,漯河市源汇区法院大刘法庭的法官刘亚鹏,来到大刘镇南王村“说理堂”的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

  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的张某和五名农民工,在温某承包的工地从事钢筋及地下车库的钢筋绑扎工作。工程结束后,尚有136000元的劳务费未支付。经过双方确认,温某出具欠条一份。因张某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漯河市源汇区法院。

  在“巡回审判”庭审中,刘亚鹏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请与答辩,梳理归纳争议焦点,并且使用“土话”多角度释法明理,让案件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对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最后,被告曾某当场表示,愿意支付这136000元劳务费。

  近年来,该院不断推动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在打造大刘镇南王村“无讼乡村”试点中,注重在“巡回审判”中选取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例”,实实在在帮助基层群众解决难题,拉近与群众的距离,真正实现“矛盾不出门、化解在基层”。

  法官提醒

  庭审结束后,刘亚鹏走进群众以案说法。他说,农民工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一般很少与包工头签订书面协议、合同,主要是通过口头对劳务标准进行协商确定,因此,如果包工头或劳务公司未按约定如期发放劳务费,会对务工人员的维权造成较大阻碍。务工人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可以对日常的考勤记录、记工单、劳务费明细、劳务费发放记录等证据进行留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遭受侵害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让自己的劳动成果“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