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高雁鸿)近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调解一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此次调解依靠府院联动平台,并适用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深入开展释法析理,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在某片区开展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李某与征收主体就拆迁补偿款协议一直无法达成一致。一日,李某不在家,其父亲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获得107.6万元补偿款并打入李某账户。李某认为,拆迁的房产权利人是自己,不是父亲,并认为赔偿款数额低于市场评估价值,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父亲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征收主体的强拆行为违法,同时在原有补偿款的基础上额外赔偿经济损失64万余元。
法官陈琪摸清当事人实质诉求和争议焦点后,迅速启动案件会商机制。宛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运广参与会商,发现案件有调解的可能,积极组织制订化解方案,并召集街道办事处相关行政负责人,依靠府院联动平台进行化解。
法官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原告逐渐打开心结,表示愿意协商处理。最终双方对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由街道办事处在原有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基础上限期再向李某支付补偿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