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以“诺”代“证”提效率更便民

日期:04-16
字号:
版面:09版:司法行政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制报记者 董景娅

  案情

  2023年3月,济源示范区轵城镇某村村民王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他人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先生向济源示范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但未开具经济状况证明。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王某可以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进行申请,并现场指导王某签署承诺书承诺本人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当日指派律师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

  背景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各种书面材料,在实践中,部分低收入人群难以提供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法律援助困难重重,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障。为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最大限度满足老百姓的法律服务需求,提升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济源示范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简化办理流程、优化服务效率,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方便申请人办理法律援助业务。

  做法

  济源示范区法律援助中心明确把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经济状况等证明材料纳入告知承诺目录清单,只要申请人承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将不再要求提供有关证明。

  该中心主动告知“承诺事项”和“承诺方法”,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率。对老年人、视力障碍等不便阅读告知承诺内容的特殊人群,当面宣读告知书。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咨询解答。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积极引导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在事后监管方面,该中心认真落实审查职责,通过电话核实、信息共享、发函委托调查等方式定期联系服务对象所在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进行审查核实;切实履行风险告知义务,提醒申请人一旦作出不实承诺,不仅会终止法律援助,还将被列入法律援助机构失信者名单,其失信情况也将被函告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法律服务费用将一并追偿。

  该中心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以“诺”代“证”,“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有效提高了援助效率。2023年以来,该中心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受理援助案件379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社会治理与法律援助良性互动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