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漯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卫云飞 通讯员 郜飞 吕辛)“辛苦你们了!感谢你们考虑我的情况,大老远来到我家里立案……”近日,当事人杨某看到专门来到家中立案的舞阳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再表示感谢。
杨某来到舞阳县法院立案时,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立案材料不足,需要补充。考虑到杨某身体多处骨折行动困难,工作人员当即询问杨某家住址,决定上门立案。
工作人员驱车来到杨某居住地后,先前往村委会调查核实杨某是否符合缓交诉讼费的条件,然后来到杨某家中,实地查看核实情况后当场进行立案,指导杨某补充材料,向杨某发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近年来,舞阳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不断延伸司法服务,持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将司法便民服务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