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赵玉洁 王力佐)“这起失火案给我们几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你们的及时救助让我们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4月10日,在灵宝市西闫乡北贾村,村民对前来回访的灵宝市检察院检察官激动地说。
2021年11月22日,该村香菇市场一商户雇用人员汪某某因操作不当造成火灾,导致该市场中11名商户的厂房、制冷设备、香菇、塑料筐等财产被烧毁,过火面积约1700平方米,造成直接财产损失87.5万元,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汪某某畏罪潜逃,后于2023年11月20日被警方抓获。但汪某某无偿还能力,受损商户得不到及时赔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经审查发现该案几名受害人的家庭收入大部分都依靠香菇产业,他们用于香菇生产的资金多数为借贷,一场大火让他们损失惨重,烧毁的设备难以修复,他们失去唯一的经济来源及劳动场所,借款无法偿还,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中。
“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我们一定要认真调查核实,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给予救助。”在案件讨论会上,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马战辉说。在经过深入的调查核实,确定受灾11户家庭中有6户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该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家庭申请司法救助,让这些困难家庭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