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能办“炸弹号”构成诈骗获刑三年
日期:04-10
基本案情
2023年的一天,郑州市民张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校某发广告称,可以给摩托车办“炸弹号”。想到自己的爱车还没有一个“威风凛凛”的车牌号,张某心动不已。两人通过微信交流后,校某向其保证,只要花点“打点费”,就能帮助其买到“豫A1111”等摩托车车牌号。
为了买到所谓的“炸弹号”车牌,张某陆续向校某转账1.49万元,但校某却迟迟没有回音。最后,在张某的反复催促下,校某退回7700元后便失联。意识被骗的张某急忙报警。
校某被抓获后交代,其因资金紧张,在朋友圈“口出狂言”,没想到真的骗到了张某。骗来的钱都用于其个人挥霍,压根没有给张某“办事”。
案件结果
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管城回族区法院以校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购买机动车车牌号一定要到正规场所,并保管好发票单据。遇到他人在朋友圈或小广告上出卖没有合法手续的车牌号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切勿购买,并向公安机关举报,防止上当受骗。 (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