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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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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限高”惩戒促还款

日期: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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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版:县区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 通讯员 耿海鑫)“谢谢你们帮我要回了欠款……”近日,鲁山县法院执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崔某拿到租赁款后,在电话中向法院干警道谢。

  张某在承包某工地工程时,向崔某租赁挖掘机一台,工程结束后,却仅支付5000元,剩余的2万余元租赁费一直拖欠。崔某多次讨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积极与张某联系,但一直联系不上,也未在其名下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某天,干警突然接到张某的电话,称自己急需出门谈一笔生意,但发现买不了高铁车票,看能否与崔某和解,先让他把票买了,随后回来就还钱。

  然而,张某此前的种种行为已经让崔某和法院对其失去了信任,而且该案的标的对张某来说并不算大,张某明显有偿还能力。干警遂向其阐述了相关理由,拒绝了其和解的请求。

  得知在别人眼中已毫无信誉可言的张某只好一次性将执行款全部打入执行款账户,至此,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