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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成功解决车祸赔偿问题

日期: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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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2版:最美枫景看河南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都屏君)近日,沁阳市司法局王召司法所利民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车祸赔偿案。本案调解的难点在于事发后双方都没报警,事发路段没有公共视频,双方都没留下诸如拍照、围观群众证词等证据,给调解造成很大困难。

  一个月前,张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某村路段由南向北行驶,与同向行驶的吴某相撞,两人同时倒地。吴某骑的是自行车,并无大碍。张某左大腿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4万元。张某多次要求吴某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吴某始终认为不怨自己,一分钱也不出。无奈,他们找到利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调解期间,张某称自己骑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是吴某拐弯不小心蹭到自己,自己为躲避碰撞才翻车受伤,吴某应赔偿医疗费。而吴某认为,车祸是由于张某骑电动自行车速度太快导致摔倒受伤,应由他本人负责。

  由于当时二人均未报警,现场也无公共视频,双方各执一词,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调解员在认真查阅双方提供的证言证词及相关材料后认为,虽然张某骑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但吴某在没有判断后面有无车辆的情况下就贸然拐弯,负有次要责任。于是,调解员把说服重点放在做吴某的思想工作上。调解员多次与吴某面谈或通过电话、微信交流,耐心讲解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最终,吴某感觉到自己在骑车时缺乏安全意识,愿意出5000元作为对张某的补偿。张某欣然应允,双方表示不再因此事有任何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