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岳明 通讯员 李晓)“感谢马贵霞老师,感谢赵海涛法官及姚家法庭所有干警,这笔钱是我全部的积蓄,拖了两年了,没想到马老师一个小时就顺利调解了,我的钱有了着落……”近日,中牟县法院特邀调解员马贵霞及姚家法庭的干警一大早就被当事人王某某“堵”在了法庭门口。王某某激动地把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写有“为民调解促和谐 为民解忧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送到马贵霞的手里,同时向调解员及姚家法庭干警们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达感谢。
据了解,2022年2月10日,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郑州某公司签订《股东退出声明协议》,评估后,被告退还原告王某某股金。2022年3月20日,原告王某某与被告郑州某公司签订《股份收购协议》,约定被告公司以1105000元收购原告王某某在被告郑州某公司的股份。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照约定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但被告迟迟不付股权转让款。2023年1月10日,经原、被告共同协商,被告向原告王某某出具《还款计划书》,后经王某某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某将被告郑州某公司诉至法院。
该院特邀调解员马贵霞收到案件后,认真查看案件材料,在了解情况后,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姚家法庭进行调解,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积极沟通,了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成因及想法,尽最大努力平衡双方利益。耐心劝解一个小时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天签订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分期付款。至此,这起股权转让纠纷完美、高效化解。
鲜红的锦旗和真挚的感谢不仅传递了当事人对特邀调解员马贵霞及整个法庭干警的谢意,更是对中牟县法院深化诉源治理,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新闻延伸
下一步,中牟县法院将继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立足特色解纷机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夯基拓面、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调解需求,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