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宋凯云)春季天气回暖,群众外出活动增多,固定餐饮店和流动小吃摊(车)也日益增多。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浚县检察院联合鹤壁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到该县燃气生产销售企业、餐饮企业、小摊贩点实地走访了解液化燃气安全生产和使用情况。
检察干警走访了浚县绿能高科天然气有限公司、浚县华油燃气有限公司、河南昊鹰实业有限公司等燃气生产销售公司及换气点,向工作人员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并结合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开展普法宣传。检察干警还随机走访了庙会商铺及流动商贩,宣讲安全防护设施安装、燃气管质量的重要性,预防不合格、不安全瓶装液化气等燃气设备投入使用,并向大家发放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等宣传手册,讲解正确使用燃气知识,并随机抽查生产、销售、使用人员用电用气常识,提醒他们注意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一旦管理操作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下一步,浚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常态化监督,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保障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