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通讯员 李韶峰) “没想到离这么远,你们还找过来了……”近日,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的被执行人李某对巩义市法院的执行干警说。
李某和吕某都曾在巩义市夹津口镇干工程。2023年9月,李某因拖欠吕某工程款2.3万元一直未付,被吕某诉至巩义市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于2023年10月20日一次付清2.3万元工程款。但李某并未按期履行,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委托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查询到李某名下除一套被二次抵押的房产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被执行人李某一直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决定“找上门”。
之后,执行干警奔赴400多公里外的石家庄,不巧的是李某当天并不在家,执行干警遂说明来意,让其家人劝导李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次日,李某回到了家,执行干警对其不接电话、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训诫。李某终于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表示自己已经意识到错误,会马上履行判决书确定义务。最终,李某现场缴纳了所欠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