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 近日,新野县法院新甸铺法庭在津湾村委会广场巡回审理一起无因管理纠纷案,津湾村村干部、村民和过路群众旁听。
原告刘某与被告宋某系翁婿关系。被告的妻子、原告的女儿刘某平因脑梗住院治疗,刘某前往医院照顾。出院后,宋某把刘某平送往其父所在的确山县居住。后刘某平因医治无效死亡,刘某以宋某未尽对妻子的扶养义务为由,向新野县法院起诉要求宋某支付理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5万余元。
庭审现场,法官依法组织法庭调查,并进行了近一个小时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同意各退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宋某当场履行1.9万余元。旁听人员全神贯注,调解成功时,现场响起了阵阵掌声。
(刘震 胡晓飞 张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