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翻墙”软件赚钱 难逃制裁!
日期:03-21
□高静 赵海洋
身边的事儿
2023年11月23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依法对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李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受刘某指使,李某某谋划利用“翻墙”软件赚钱,其先后在网络上售卖用来登录国外网站的VPN节点链接和“翻墙”软件共计1696人次,获利金额61149.04元。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在审理中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李某某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对李某某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61149.04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检察官说法
维护国家安全,全民有责。“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非法访问被国家禁止的境外网站,这是一种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本案中,李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翻墙软件和VPN节点链接,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